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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
沈瑾玉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,又重复了一遍。
“你不是说他年纪比你小嘛,你不知道年轻人喜欢什么,但我知道呀。”他有些将功补过的意思,和陆峥寒解释,“我没有说你年纪大的意思,我的意思是,呃……”
他自己也编不下去,只好囫囵地抵赖:“哎呀,男人三十一枝花啦!”
陆峥寒看他一眼,忽然又笑,笑容促狭。
夜景里的闪烁跳动霓虹灯一点点地划过了陆峥寒的俊朗五官。
他眉眼弯弯,夜色茫茫得很温柔。
“那——”
陆峥寒开口,像是真的同意沈瑾玉这个荒谬的建议,问他:“那你想怎样帮我?”
沈瑾玉罕见地在周末给自己定了闹钟。
生怕自己醒不来一样,他这次用的还是ios系统自带的闹铃,是刺耳的雷达音。早八点就将他闹了个激灵,直接从床上一个弹射就飞起。
外头的太阳好得有些太过分了。
昨晚的天气预报说,今天会是个好天气。
轰隆隆的雷暴雨在夜里走得很干脆,早晨新出的阳光金灿灿又暖融融,植物被晒得丰盈又蓬勃,世界重新被淋出绿油油的模样。一场大雨过后的艳阳天,热闹的苍翠色,符合一切对盛夏的想象。
沈瑾玉摇头晃脑地坐在床上伸了个懒腰。
趴在地毯上的博美小狗也跟着小主人有样学样,傻乎乎地伸长了小舌头。
沈瑾玉又故意使坏,撂了一只脚下床,用脚指头去逗小狗尾巴。
等把小狗欺负够,他才下床。
活泼的小博美被欺负了也不生气,跟在小主人的身后哒哒哒地跑,像一块蓬松翻滚的大棉花糖。它嘴里还叼着个小猪布偶,是它最喜欢的玩具。
不过今天沈瑾玉没空和自己的小狗玩,他表情严肃地在衣帽间里站定,视线从左至右又从右至左地逡巡几圈。
他向来有自己的时尚审美,并不随意敷衍穿衣打扮。
更不说,今天还是他要和人“约会”的重要日子。
今天沈瑾玉选了件松垮垮的白t恤,搭一件当季的拼色短外套,下身则是一条茶棕色的五分工装裤,裤脚只微微盖过膝盖,漂亮白皙小腿大咧咧地全露在外头。
小少爷臭美得很,还得额外给自己再衬一条金绿的猫眼宝石吊坠项链。
沈瑾玉在落地镜前点点头。
十分满意,觉得自己又潮又。
博美小狗这时在旁边站起身来,一下下扒拉着沈瑾玉的脚,像是在讨要抱抱。
沈瑾玉指着小狗的鼻子,教训它:“懒狗!”
这只娇气的小博美是陆峥寒送给他的礼物,听说血统很纯,沈瑾玉也不是太懂。反正是陆峥寒送的他都挺喜欢的。小狗刚开始到家的时候胆子很小,也听话,不过现在早被家政阿姨惯坏了,作威作福的,走到哪里都要人抱。
所以沈瑾玉特地给它改了名字,现在就叫抱抱。